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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之化工实训室管理制度(一)

发布者:审核:复核: [发表时间]:2024-03-14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实训室、仪器室管理员负责管理。未经许可,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、设备。

二、按教学要求,及时申购仪器、设备及耗材,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。

三、做好实训室账册管理,做到账实相符。

四、做好危化品管制工作,注意防火防爆。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,剧毒品必须安全存放,做到双人双锁保管,领用、回收均有记录。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。

五、做好各类仪器、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,保持常用仪器、设备完好无损。

六、经批准出借的仪器、设备,按出借制度执行。

七、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、设备,按报废报损制度实行。

八、任课教师应及时与管理员沟通做好实验准备工作,实验完毕,做好使用记录。

九、管理员保持实训室、仪器室整洁有序,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。

十、实训室要常备急救箱、灭火器等并且经常检查,不可失效及损坏。实训室管理员能初步进行一般中毒、烧伤等救治工作,会使用消防器材。

十一、安全用电、用水,防止事故。实训室供电线路符合安全用电规范,每学期最少检查一次。

十二、实验时需特别注意人身安全,防止割伤、灼伤,如有发生,应用急救药品施治。

十三、门、窗等处设好防护栏及其他安全措施,落实防火、防盗、防污染、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,并定期进行检查,做好检查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