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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丨从你的“权”世界路过

发布者:审核:复核: [发表时间]:2024-03-1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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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15日

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

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

今年的主题是“激发消费活力”

那么关于

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

你知道多少呢?

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

1983年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、获得产品正确资料、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。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,1987年9月,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。

消费者的基本权利

安全保障权

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

知悉真情权

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
自主选择权

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。

公平交易权

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
依法求偿权

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
依法结社权

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。

获得知识权

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。

维护尊严权

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其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。

监督批评权

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

消费者权益日小知识

我们应该如何维权

1、索要发票,保管购物凭证。

2、记住维权时限:7日、15日、三包有效期。

3、运用维权渠道:协商和解、调解、投诉、仲裁、诉讼。

如何破解校园骗局

1、警惕校园贷,不轻信谎言。

2、理性消费,不攀比。

3、用钱走正道,多征求意见。

消费者权益的维权渠道

消费者协会

工商管理部门

质量监督部门

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

价格监管部门

网络监管部门

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

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醒人们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,提升购物和消费时的自我保护意识,促进公平、正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,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,以及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,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