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3月15日
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
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
今年的主题是“激发消费活力”
那么关于
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
你知道多少呢?
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
1983年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、获得产品正确资料、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。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,1987年9月,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。
消费者的基本权利
安全保障权
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
知悉真情权
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自主选择权
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。
公平交易权
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依法求偿权
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依法结社权
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。
获得知识权
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。
维护尊严权
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其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。
监督批评权
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
消费者权益日小知识
我们应该如何维权
1、索要发票,保管购物凭证。
2、记住维权时限:7日、15日、三包有效期。
3、运用维权渠道:协商和解、调解、投诉、仲裁、诉讼。
如何破解校园骗局
1、警惕校园贷,不轻信谎言。
2、理性消费,不攀比。
3、用钱走正道,多征求意见。
消费者权益的维权渠道
消费者协会
工商管理部门
质量监督部门
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
价格监管部门
网络监管部门
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
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醒人们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,提升购物和消费时的自我保护意识,促进公平、正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,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,以及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,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