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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之化工实训室学生实习实训制度(九)

发布者:审核:复核: [发表时间]:2024-04-0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实训室是教学实训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,与实训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。学生在实训室进行教学实训必须遵守实训室有关的规章制度。

二、学生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,明确实训目的、步骤,初步了解实训所用仪器的性能、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,未经预产或无故迟到者,指导人员有权停止其实训。

三、进入实训室不得高声喧哗,不得随便移动与本次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等。不得随地吐痰,不乱抛纸屑杂物,保持室内整洁卫生。实训室内禁止吸烟、吃东西,杜绝发生意外事故。

四、实训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服从指导教师指导,仪器安装完毕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放可进行实训。如实、认真作好原始记录,不得抄袭他人实训结果。禁止动用与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,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者,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五、实训中注意安全,节约水、电、材料。遇到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、火源,报告指导教师进行处理。大的事故应保护好现场,等待处理。

六、实训完毕仪器设备及其他用具应归放原位,待指导人员检查合格,实训场所清理干净后,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训室。严禁将实训室物品带出实训室。

七、实训后,学生必须以实事求是态度认真分析实训结果,写出实训报告,不得抄袭或臆造。并应按时交送实训报告。

八、课外到实训室做实训,须经实训室主任同意。并听从指导人员的安排。